祝贺我校被评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2/25 13:52:38 |1301次浏览
各中小学、幼儿园、江宁高职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宁教语[2017]3号)要求,今年我区积极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至2017年底我区共有70所学校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验收,在达标验收的基础上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3所。现将《关于公布2017年南京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结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望没达标验收的学校力争明后两年通过达标验收,优秀学校争创“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7年南京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