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须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8 10:42:48 |1962次浏览
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报名工作备忘录
南京市书法考级中心考点、各区招考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做好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工作,推进书法考试事业的发展,现将2016年下半年我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考项目、级别
1.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
2016年下半年我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仍开考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两个科目,每个考试科目均开考1~10级。
二、考试时间
1.
2.硬笔、毛笔1~7 级:上午9:00~10:30。
3. 硬笔、毛笔 8~10级:上午9:00~11:00。
三、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要求
1.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9月10日至9月30日。
(2)网络开通时间:9月8日至9月30日下午5点。
(3)报名方式:通过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上报名及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21.226.99.8:81。请通知试点学校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工作。
(4)试点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报名,由本校报名考务负责人统一在网上录入报名信息。南京市书法考级中心考点负责接纳社会零散考生报名,报名地点:长江路272号3楼社会教育科301室,报名时间:9月25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联系人:应乐老师 联系电话:025-84560206。
2.报名要求
(1)请区招考办和试点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录入与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在老师的指导下,报考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其中一个项目的考试,不得兼报。
(3)小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中学生(中专)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5级;大专以上的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6级;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首次报考7级及以上的考生,须经有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高级培训教师聘书老师的推荐。
(4)考生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3.照片信息要求
(1)有条件的试点学校可按集体方式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或白色垂感和吸光好棉布,毛涤布料等。
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
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采集的图像像素要求为160*120(高×宽)。
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报名号号码。
(2)试点学校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子照片可刻录光盘(照片文件名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照片文件大小<=20K),交费时一并报区招考办。
(3)试点学校暂无电子照片的,考生报名时仍须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学校将照片根据考生报名号,依次贴在用系统软件打印的“空白贴照片表”上(各校不可自制另外格式)并整理成册。
同一所试点学校的照片上交方式务必在以上方法之中任选其一。
4.有关资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各区招考办在10月13号前将所需开具发票明细上报市自考办。
(2)市中心考点负责收齐社会报考人员照片整理成册,各区招考办收齐本区试点学校报名照片册,以及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需以书面形式盖章,用省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于10月13日前期送至市自考办。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1.报名结束后由区招考办负责报名统计、考场编排、准考证打印、考试组织、试卷管理和考试巡视等考务工作。
2.试点学校负责本报名点考生的考试组织与管理,并按照省考试院有关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和试卷收发管理等要求做好考试工作。
五、收费标准和经费管理
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费用,继续执行《省自考办关于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苏考委办〔2005〕100号有关规定。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收费标准:初级(1-3级)每人55元,中级(4-7级)每人65元,高级(8-10级)每人100元。考前15天由市考办按每生15元划拨给区招考办,考前一周再由区招考办全额下拨至试点学校,用于支付报名和考务的费用。请区招考办督促试点学校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证书原则上于考后45天左右发放。试点学校收到证书后,应及时准确发放至考生本人。
七、其他问题
在报名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周润,联系电话:025-52310632。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时间表
2.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
3.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和范围及样卷
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1
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 作 计 划 |
责 任 单 位 |
|
下发全市书法考级报名工作备忘 |
市考办、市中心考点、区招考办 |
9月10-30日 |
书法考级网上报名 |
市、区招考办、市中心考点、试点学校 |
|
接纳社会零散考生报名 |
市中心考点 |
(节假日除外) |
试点学校上交照片册(含光盘)纸质报名统计表和报考费用至区招考办 |
区招考办、试点学校 |
(节假日除外) |
确定考点、编排考场、上交照片册(含光盘)、试卷申报表及所需开具发票明细至市考办 |
区招考办、市考办 |
(节假日除外) |
区招考办以区为单位上交报名费用至市中心考点 |
区招考办、市中心考点 |
|
落实市属考点、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 |
市中心考点 |
|
下发考务培训资料电子稿 |
市考办 |
|
打印准考证、门贴、桌贴、签到表等 |
区招考办 |
|
发放准考证、考场规定等至试点学校 |
区招考办 |
11月16-18日 |
发放社会零散考生准考证 |
市中心考点 |
|
市中心考点、区招考办领取试卷 |
市、区招考办 |
|
考试 |
市考办、市中心考点、区招考办、试点学校 |
|
市中心考点、区招考办送答卷至市考办 |
市、市中心考点、 区招考办 |
|
公布成绩并发放证书至区考办 |
市考办 |
附件2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照片处 | |
出生年月 |
|
国籍 |
| ||||
报名(培训)点 |
| ||||||
考生联系电话 |
| ||||||
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上午 | ||||||
考试类型 |
硬 笔 |
毛 笔 | |||||
报考级别 |
|
| |||||
报考高级考生推荐老师 |
| ||||||
备 注 |
| ||||||
说明:
1.考生根据自己学习书法的实际情况,在培训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其中一项的考试。小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可报考三级,中学生(中专)首次报名最高可报考五级,大专以上的学生最高可报考六级。第二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根据上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只能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考生不得同时报考硬笔和毛笔的考试。
2.本次两个考试项目,报考级别均为:1-10级。不能现场采集电子照片信息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一张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用于采集照片信息。
3.报考高级考生推荐老师一栏,须由考生的培训老师(获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签名,如考生没有参加培训,请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该栏不用填写。
4.该报考登记表是考生报名考试的依据,请各报名(培训)点保存和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