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小单身教职工用餐、租房补贴管理规定(2017.1月修订)
作者:陈江华|发布时间:2017/5/15 11:08:35 |3126次浏览
单身教职工用餐、租房补贴管理规定
(2017.1月修订)
一、目的
为年轻单身教师能更好的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体现学校的人文关怀,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特规定如下。
二、补贴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小学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正式员工:
1.单身未结婚。
2.在江宁区没有购置商品房。
3.户口所在地为江宁区外或者区内偏远地区的租房教师。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元/月) |
600 |
四、补贴申请及发放规定
1. 申请人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校长办公室领取《用餐、租房补贴申请表》,通过审核、签字确认后,由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生效,未经审批的,视为无效。
2. 申请人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3. 申请人每月需向会计室提供有效凭证,由财务审核后,按学期发放。
4. 租房补贴每半年由校长办公室复核一次,对已不满足条件的人员及时终止补贴款额发放。
五、其他相关规定
1. 对于个人在本地已购房者,自交房(拿到钥匙)之日起,两个月内仍可享受补贴,两个月后不再补贴。
2. 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小学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修订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小学
2017年5月2日
附件:《用餐、租房补贴申请表》
《用餐、租房补贴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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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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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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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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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在本地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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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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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租房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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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本人已仔细阅读《单身教职工用餐、租房补贴管理规定》,兹声明本人符合办法之要求的补贴对象及要求,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按规定处理。 申请人: | ||
校长办公室 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校长室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