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学园小学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案例及教育叙事评选的通知
作者:张伟|发布时间:2017/3/27 8:58:29 |1314次浏览
关于开展科学园小学2017年度校级
教育教学案例及教育叙事评选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推进全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案例及教育叙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形式
参加对象:全体教师
二、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
三、征文要求
1.参评文章应是本人所撰写,严禁抄袭。凡抄袭他人的成果,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并予以通报。
2.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3. 文章作者限一人。
4.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5. 参评文章未获奖、未发表。
6. 上报文章须提交纸质文本。
四、评选程序
1. 本次参评先进行校评,再进行区评和市评。
2.校评时申报人需上交纸质稿,上交纸质稿的同时须在教科室沈晓婷处登记,以便了解文章的作者信息。
3.报送区级参评时,教师须把修改好的文章再次打印后上交(含封面)。
4.学校教科室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纳入2017年底教师绩效考核。
5.文章送评时间:校内评审时间为4月9日(请打印并送交纸质稿),区级申报时间为4月14日(需上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平台),纸质稿(含封面)上交时间为4月17日。
五、相关说明
1.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所以文章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教师须将参评文章题目及时告知沈晓婷老师。
2.学校将组织聘请相关学科骨干及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等级评定,校级评审结束后,教师们可以自行修改完善,提升文章质量后再传至市教科所网站进行市区级评审。后期区级评审结束后,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优秀教育案例获奖证书。区级评审获A或A+等级将进一步推荐至市级参评,由市教科所颁发优秀教育案例获奖证书。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小学
201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