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中小学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作者:杭德宝|发布时间:2022/10/21 11:10:22 |842次浏览
江宁区中小学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一、 主要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要求继续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
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经常性督查;
撰写一篇有关中小学“双减”工作督导的案例;
按时上交《入校督导记录表》《入校督导月总结表》《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量表(10月)》《江宁区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督查表》。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要求继续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
中小学责任督学严格执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规
定的“流程指引”——督前认真学习,督中持证入校、依规督导、督导记录、意见反馈,督后督促整改、结果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实地督导方案》)。
中小学责任督学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于10月11—
20日以“四不两直”方式进校,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依据《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量表(10月)》对挂牌督导学校开展实地督导。
中小学责任督学在10月进校督导过程中,要求观摩一次课后
服务、参加一次备课、听取学校汇报,均须做好文字记录和图片记录。
(二)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经常性督查
中小学责任督学依据《江宁区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
况督查表》,通过巡视校园、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督查。
(三)用好省教育督导信息系统
责任督学进校、离校均要实地打卡考勤,做好督导记录,完成督导任务。
(四)中小学责任督学于10月27日前上报:《入校督导记录》
《入校督导月总结表》和《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量表(10月)》《江宁区中小学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量表》和《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督查量表》和一篇督导案例,电子版发送邮箱jnddslcy@163.com。纸质版(盖章)自存备查。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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